

各村(居)党支部、村(居)委会,镇属各单位:
为切实抓好2017年度烟叶生产工作,推进我镇烟叶产业持续、良性、健康发展,实现农民增收、产业优化、税收增长,现就我镇2017年烟叶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
坚定不移实施“烤烟富民、烤烟兴镇”战略,以政府为主导,以烟农为主体,以科技兴烟为主线,以发展现代烟草农业为主题,积极抢抓机遇,稳步扩大规模,提高产品质量,增加农业效益,完善烟叶扶持政策,着重培育职业烟农,切实保护烟农利益,致力打造我镇烟叶品牌。
二、目标任务
1.重点打造千亩示范片
2017年我镇重点打造以横板桥居委会、车田江、原同福、原羊楼、原东南、原陡车等6个村(居)为主的西洋江流域烟叶生产千亩示范片。
2.产量目标
2017年我镇烟叶种植面积2800亩,收购烟叶6160担,考核任务2400亩,收购烟叶5280担,实现总产值800万元(具体各村任务见附件)。
3.质量目标
上中等烟(不含B3F、X3F及以下等级)比例达到100%,其中上等烟比例达到60%以上,收购等级合格率达到80%以上。
4.排名目标
我镇烤烟生产进入全县先进行列,均价确保进入全县前五名。
三、组织领导
成立科技兴烟领导小组,
组 长:魏志坚
副组长:宁炳炎(第一副组长) 宁佳强 廖子健
罗昭华 刘国成 伍 霞 陈 斌 邹立湘
周玉彬(常务) 廖继德 王 晔 钟家林
成 员:戴深桂 肖 波彭育勇 陈小平 阳 海
阳 超 龙年喜 刘玉央 周述成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戴深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为推进我镇烟叶产业发展,由魏志坚联系千亩示范片,周玉彬、钟家林协助;由宁炳炎联系面上33个原村(居)的烟叶生产,戴深桂协助。
烤烟分组名单及各村种植面积见附表。
四、工作职责
1.镇村干部要将烟叶生产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。党员组长要带头种烟,发挥好村支两委及党员组长的桥头堡作用。巩固稳定现有烟农,慎重发展和培养新烟农。严格控制户均种植规模,以户均10亩-30亩为宜,鼓励发展30-50亩的种植户。合理分配生产资金,确保田租在可承受范围内。
2.合作社要提升服务能力。合作社要抓好机耕、育苗、植保、运输、烘烤、分级等六支专业队伍建设,育苗烘烤要全部与烟农签订合同,保证烟苗质量与株数。
3.农商行、邮政储蓄银行对烟农所需生产资金要全力支持。镇两烟办、国土所要加强现有烤房管理维修。在烤制期间,供电所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发现故障及时排除,确保烟叶烤制的正常用电。农业站做好技术报务的同时,加强气象灾害的预报工作。烟草站要加强技术服务,积极做好收购工作。
五、技术措施
1.全面推行两次翻耕。所有烟田先进行深翻耕,后起垄,翻耕深度25厘米以上,第一次深翻耕必须在2016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,高起垄在2017年春节前完成80%以上。
2.全面实行井窖式移栽。所有移栽的烟田必须实行地膜覆盖,并且按技术要求达到覆盖标准。
3.烟用物资全部实行套餐制供应。要求增施有机肥,每亩备足火土灰10担以上、腐熟栏肥15担以上,饼肥20公斤。
4.实行轮作、休耕和统防统治。要求水田实行烟稻轮作、旱土实行1年以上轮作。对黑胫病、青枯病、病毒病等病区实行轮作或休耕,烟区实行统防统治。
5.优化烟叶结构。按省市烟草部门关于优化烟叶结构的要求落实到位,合理打顶留叶,确保顶叶开片,提高烟叶成熟度,推行顶叶4-6片一次采烤。
6.密集型烤房推行中温中湿调制工艺,延长烟叶烘烤时间,适当增加装烟量。
7.实行商品化育苗。由烟农合作社进行育苗管理,提高烟苗利用率,降低成本,规范育苗操作,确保出苗率90%以上,成苗98%以上。育苗大棚、格盘、垫膜基质、营养液、由烟草部门进行一次性投入,基质、营养液等由合作社向烟草部门购买,合作社按成本价进行供苗,烟草部门对烟农收取每亩30元(每盘5元)的育苗费。
六、产业投入
1.镇财政预算安排烟叶生产发展基金120万元(包括县补每担100元的生产扶植在内,即全面实行两次翻耕、地膜覆盖和成熟采收),具体补助,以县验收为准。县验收未合格者,按相应比例扣除。
2.按照烟农交售一担烟,镇财政补给烟农180元每担用于烟田翻耕起垄、烟田租金等费用。(以烟草部门收购数据为准,含县级补贴)。
3.千亩示范片投入。全部实行烟稻轮作,县两烟办每亩补贴100元,镇财政每亩另补贴150元,上述补助,只能用于轮作烟田区水稻种植翻耕和晚稻育秧、田租和劳力等专项投入。非千亩示范片,凡是实行烟稻轮作的村居同等享受千亩示范片区的待遇。(计算标准:按2.2担/亩)
4.由于烤房和炉膛基本都已使用多年,大部分烤房的火管和炉膛都已开裂,每年从财政拿出一定资金用于烤房维修。
5.育苗。镇财政继续按每个小棚400元拨付给合作社。
七、考核奖惩
1.对各村烤烟生产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,纳入绩效文明考核。翻耕期间每周排名一次,生产期间每月排名一次。考核时间分为三个阶段:翻耕、起垄占50%;落实烟农占30%;生产、收购各占10%。对在12月15日前完成翻耕任务的村(居),予以奖励。翻耕面积具体以镇烤烟办和工作组长验收为准。
2.各村(居)不能以村其他资金中另投入烤烟生产工作开支。村干部烤烟工作经费奖励以绩效考核分为准。完成50%以下的村(居)绩效考核为0分并不计担子奖,完成50%-85%的绩效考核按完成比例递减。完成85%以上的,村绩效考核计满分。超任务完成的,每超任务10%的绩效考核加2分,依次递加最高不超过5分
3.对固补干部完成任务奖励另行安排。
4.对分配来我镇的烤烟技术员,每亩单产2.2担以上,奖培植员每担2元。均价达到全县平均价格的,另奖培植员每担1元;均价超出全县平均价格的,每超过5%另奖励培植员每担1元。未完成任务不予补助。
5.立志村完成县分配的双季稻任务,同等享受绩效考核奖励。
附件:2017年横板桥镇烟叶生产种植面积分组表
中共横板桥镇委员会
横板桥镇人民政府
2016年11月21日